采廉说

Incorruptibility theory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公司“以廉为镜”要求,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长虹控股集团工会联合股份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特设立“采廉说”专栏,筑牢廉洁采购防线,打造廉正采购队伍、弘清廉之风、守法纪红线。


制度是确保正确作为的保障。要做好事情,首先要明白应该如何做事; 制度是底线,不存在可以突破或选择执行的情况。今天请大家一起重温长虹采购人的廉洁承诺与从业规定:


廉洁承诺书

1 .坚决做到不向有业务工作关系的供应商/客户索取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同时一概拒收有业务工作关系的供应商/客户或个人赠送的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 .坚决做到依法遵守企业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3 .坚决做到在职、在岗期间不参与供应商/客户和其他为长虹提供服务企业的分红,不得以任何方式入股供应商/客户和其他为长虹提供服务的企业。


4 .保证自己的亲属不得在自己担任现职之后,利用自己的影响,参股供应商/客户和其他为长虹提供服务企业以及从这类企业分红。


5 .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6 .不在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 .不接受供应商和客户提出的免费旅游活动。


8 .不得暗示要求供应商或客户到指定的地点消费。


9 .不在采购活动中与亲属或亲属所有企业有直接的业务接触,若涉及将主动向部门提出并回避。





《长虹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若干规定》条款学习

第七条:公司各级领导人员不准从事下列事项:


(一)个人或与他人合伙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


(二)个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公司的同类经营企业和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三)在公司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将公司资产转移到个人或其他公司名下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名义用公司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私自利用职务发明专利进行对外投资、入股、转让、合作等事宜,或利用职权办理相关事宜;


(六)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受折扣费、回扣、佣金以及因公司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将其私分;


(七)索要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业主等所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八)委托他人投资入股、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九)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和账薄,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十)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十一)违反公司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占用公司的财物;


(十二)违规自定薪酬、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和奖金。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公司《领导干部行为规范(试行)》,严格自律,并加强对下属经管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行为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在经济交往中应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中介费、回扣、佣金等,对确实无法拒收的,必须按照《长虹公司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执行。对不按规定上交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对以损害公司利益而收取上述费用的,将加重处理;


(二)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在对外业务活动中收受的难以拒收的贵重物品,必须按照《长虹公司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执行。对不按规定上交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对以损害公司利益而收取的,将加重处理。


坚守底线,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当我们用最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始终遵循公司的各项规定,才能够确保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